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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将影响每个医护人员的几件事

来源:国家卫计委网站   日期:2017-01-30   
2017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2017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
       2017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2017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科技发展和人才保障能力为主线,以狠抓落实为核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推进重大项目实施,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加强生物安全保障,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教支撑。

一、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一)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卫协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修改完善并发布实施《“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关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

完成科技重大专项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

        继续指导科研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完成改建工作,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开展改建评估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修订系列管理办法,优化管理模式,总结改革经验。指导委属科研机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以标志性成果为统领

        (二)推进重大创新项目和工程组织实施。继续组织实施重大新药创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依据专项“十三五”实施计划,,加强重大目标导向的集成性项目组织,集中配置科技资源,完善配套措施,完成“十三五”(2017年和2018年)主要研发任务组织与部署。指导专业机构加强重点课题的过程管理,加快研发进程,完成“十二五”计划到期课题的验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并实施加快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技术平台和基地评价工作,促进其开放共享,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推动中医药、食品安全等重点专项的立项与启动实施。

        会同科技部等部门,联合组织论证面向2030健康保障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尽早启动实施。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继续组织实施精准医学和生殖健康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围绕健康中国建设重大需求,指导中国医学科学院组织实施“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和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完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需求导向,促进开放联合。继续做好国家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研究拟订科技创新青年英才培养工程方案,结合医学与健康创新工程等开展试点。

        (三)强化重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聚焦卫生与健康和国家生物安全战略目标,依托优势创新单元整合资源,创新组织机制,推动国家实验室筹划工作。

新建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联合科技部等部门召开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会,制/修订并印发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评估规则和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管理,争取建立稳定支持机制,

        制/修订并印发委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评估规则和发展规划,依据委级重点实验室“十二五”评估结果,组织完成原有实验室重新认定工作,以临床医学、健康医疗大数据等领域为重点,启动新增实验室建设工作。探索开展省部联合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等试点工作。依托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试点开展医研企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库建设,争取年内试运行。完成北京协和医院转化医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论证,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制定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

        (四)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加快推动《关于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落实。指导并督促相关委属单位研究拟订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汇交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报告制度,推动成果信息平台和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技术交易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并印发《关于促进卫生技术评估的指导意见》,推动卫生技术评估专业机构建设,组织开展重大卫生技术项目评估。

制订适宜技术推广行动计划,研究拟订适宜技术推广目录

        开展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以科技重大专项等计划项目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依托,探索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建设、重大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等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分类分级推广机制,依托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和社团组织,组织实施健康科技扶贫行动、健康科学普及行动等。

二、医教协同,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

        紧密围绕深化医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医教协同,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

        (五)深化医教协同改革。面向深化医改和健康中国2030的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医教协同,会同教育部共同召开全国医教协同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以满足需求和提高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改革协同。继续协调教育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强全科、儿科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协同,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

        (六)加快全科医生培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的意见》,从培养的供给侧和使用激励两方面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加强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继续实施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培养培训全科医生3.5万人。改善全科医生职业发展预期,选择典型地区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全力推动。

        (七)巩固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总结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成效,召开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以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为重点,新增8万名住院医师培训。以中西部地区和紧缺专业为重点,增补一批培训基地。加强培训质量建设,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全国结业考核。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实行培训基地动态管理。推进实现省级财政投入全覆盖,落实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以新疆、西藏、青海等欠发达地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中西部对口支援。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

加大全员继续医学教育推进力度

        (八)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和继续医学教育发展。稳步推进首批三个专科的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选择社会需求紧迫、条件成熟的专科进一步扩大试点。完善继续医学教育体系,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以基层、紧缺专业、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为重点,,分专业分层次开展培训,,加大对贫困地区精准帮扶力度,推进专科进修教育,进一步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三、强化监管,全面提升技术管理与生物安全保障能力

        (九)继续加强卫生技术监管。修改完善并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工作细则》、《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细则》、《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启动第二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工作,加强对已备案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和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配合综合监督部门,开展对违规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医学伦理培训,指导建立省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

        (十)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配合综合监督部门,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研究起草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文件,推动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网络建设。推进生物安全实验室和菌毒种保藏机构建设和指(认)定和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实验活动审批工作。开展病原微生物保藏信息系统数据规范编制工作,加强生物安全科普宣传。

        (十一)落实国家生物安全工作任务。深化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牵头组织落实年度重点任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十二)进一步加强司局建设。持续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以建设“学习型司局、学习型支部”为目标,继续办好“科教论坛”。进一步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教宣传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司内各项制度。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重点加强对A级权力廉政风险点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司内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司内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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