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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
肿瘤治疗后进行疗效评价是临床医师决定病人是否继续治疗或研究者决定研究项目(如临床试验)是否值得继续进行的重要依据。虽然循证医学强调终点(endpoint)指标的重要性,但替代终点(surrogate ednpoint)指标仍是肿瘤临床或研究中作出决策最常用的依据。通过终点/替代终点指标的检测并予以临床验证,逐步形成了目前我们大量使用的各种“标准”。这些标准的使用促进了临床试验的发展,增强了学术交流。同时,这些标准本身也与时俱进,随着自身和其他学科的发展不断修订,以适应和促进临床医学的发展。
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的发展已有近40年的历史,1979年,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确定了实体瘤双径测量的疗效评价标准;1999年,RECIST 首次在美国的ASCO会议上被介绍,并于同年的JNCI(JOURNAL OF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杂志上正式发表;2009年,RECIST修订版首次公布;2010年,RECIST修订(mRECIST )建议:以存活肿瘤作为评估对象。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回顾一下这四个版本的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
1979WHO标准:
1979年 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确定了实体瘤双径测量的疗效评价标准。
二维(双径)测量:以最大径(A)及其最大垂直径(B)的乘积代表肿瘤面积,以此变化来代表体积的变化。
WHO疗效评价
注:WHO(1979)标准规定疗效需在4周后确认。
CR(Complete response):完全缓解
PR(Partial response):部分缓解
SD(stable disease):疾病稳定
NC(No change):稳定(RECIST取消此项评价)
PD(Progressive disease):疾病进展
此后,WHO标准成为了自1979年后近20年间肿瘤界所遵循的疗效评价标准。
1999RECIST标准诞生:
1985年,相关研究发现临床试验疗效评价的偏倚有5%-10%是因为WHO标准对有些病灶的定义模糊和肿瘤测量上的误差造成的。在临床试验中亦发现不同的研究组对于可测量病灶和可评价病灶的疗效评价有不同的解释,对于判断为PD时应记录的最小病灶大小及病灶数目也有不同的规定。这显然会降低临床试验结果的可比性,从而影响结论的可靠性。
为了简化测量的步骤,提高准确性,1999年研究者们提出了以肿瘤最长径的长度代替面积来代表肿瘤大小的一维测量方法(或称单径测量法)。
RECIST 标准对肿瘤病灶的定义:
靶/非靶病灶的概念:
一般情况下,所有可测量病灶均为靶病灶。例外情况:如在肺癌脑转移的情况下,肺癌病灶和脑转移灶都是可测量的,化疗药物能对肺的病灶起作用,脑转移灶由于存在血脑屏障则可能无效因此,肺癌病灶属于目标病变,脑病灶属于非目标病变。
所有目标病灶长度的总和作为有效缓解的基线。
非目标病灶:所有除目标病灶以外的病灶或病变部位。
非目标病灶不需要进行测量,但在研究过程中需对这些病灶的存在/消失进行评价和记录。
对于测量的要求:
用直尺或测量器进行测定,用国际单位记录。
所有的基线评价应尽可能接近治疗开始日期,最多不能超过4周 。
对于每一个选定的病灶,在基线和随访中的评价都采用同一种检查手段。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建议由同一位医师进行肿瘤的测量。
应测量肿瘤病灶的数目 :应代表所有累及器官,每个脏器最多个,如果有几个脏器同时受累,应选择至少个至多个作为评价对象,总共不超过个。
测量肿瘤大小的方法:
CT或MRI:胸腹盆腔用?10mm,螺旋CT用5mm层面连续扫描。
胸X片:清晰明确病灶,周围被肺组织包绕.
超声检查:一般不作为评价手段。但是如果有可以触及的病变,或者表浅病变完全消失,超声检查可作为触诊(有标尺的彩照)的补充。
口服钡剂X线摄片: 可用于消化道肿瘤病灶的测量。
内窥镜和腹腔镜:仅用于证实病理CR。
肿瘤标志物:CR需全部恢复正常。
细胞学和病理组织学:可鉴别CR或PR,残存病变的良恶性。
PET-CT等 判定抗肿瘤效果的价值尚缺乏数据支持
特殊病灶的测量方法:
皮肤表浅病灶:只有可扪及的临床表浅病灶才能作为可测量病灶,如皮肤结节及浅表淋巴结。可以拍摄照片(建议拍彩色照)作为依据,为了正确测量和具有可比性,拍摄时应有标尺在旁示意病灶长径。
不规则病灶:应测量病灶2个最远点的距离,但这条线不应穿出病灶外。
融合病灶:测量融合病灶的最长径,作为最长径的总和记录。
分裂病灶:分别测量,然后相加,作为一个病灶记录,注明是分裂病灶。
RECIST评价疗效
注:如仅一个靶病灶的最长径增大≥20%,而记录到的所有靶病灶的最长径之和增大未达20%,则不应评价为“PD”。
WHO与RECIST疗效评价标准比较
总体疗效评价
评价依据:根据靶病灶、非靶病灶的变化情况和有无出现新病灶来判定。
2009年,RECIST修订版首次公布:
与RECIST 1.0版一样,RECIST修订版也运用基于肿瘤负荷的解剖成像技术进行疗效评估。故被称作1.1版,而不是2.0版。
RECIST 1.1版具有循证性,以文献为基础,采用了欧洲癌症治疗研究组织(EORTC)实体瘤临床试验数据库中6500例患者、18000多处靶病灶的检验数据。
主要针对靶病灶的数目、疗效确认的必要性及淋巴结的测量等方面作了更新。
RECIST 1.1版更新点介绍:
更新1——可测量靶病灶数目的
更新2——疾病进展定义
可测量病灶:
根据RECIST 1.1版,PD的定义为原靶病灶长径总和增加20%及其绝对值增加5mm,出现新病变也视为PD。
不可测量病灶:
可以采用一种有用的模拟测试,以确定基于不可测量病灶的总肿瘤负荷增加量是否相当于符合PD标准的可测量病灶的增幅(肿瘤负荷增加73%等于可测量病灶长径总和增加20%)。例如,胸膜渗出从少量增加到大量,癌性淋巴管炎从局部进展为弥漫,或根据临床试验方案足以要求改变治疗方法。
更新3——新影像学技术价值
RECIST 1.1版指出,疗效评价时若要在肿瘤解剖体积测量的基础上增加功能评估尚待积累大量数据。功能评估可补充用于新病灶评价。
CT是目前RECIST中最常用的疗效评估手段和重复性较好的解剖学成像技术,进行胸、腹、盆腔扫描时应遍及所有的感兴趣解剖范围。
氟脱氧葡萄糖正电子发射体层摄影(FDG-PET)等功能成像技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仍无法完全代替解剖成像技术用于评估疗效。尽管FDG-PET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临床分期和残留病灶检测,但将其加入肿瘤解剖体积测量评估疗效尚缺乏数据支持。
更新4——有病理意义淋巴结疗效评估
短径<10 mm的淋巴结视为正常淋巴结而不给予记录和随访。
短径≥10 mm和<15 mm的淋巴结被视为有病理意义的不可测量非靶病灶。
CT扫描中短径≥15 mm的淋巴结可作为有病理意义的可测量靶病灶,疗效评估时靶病灶总数目可将其包括进去。
更新5——疗效确认的必要性
对于以ORR为主要研究终点的临床研究,必须进行疗效确认。
但以总生存(OS)为主要研究终点的随机对照Ⅲ期临床研究不再需要疗效确认。
RECIST疗效标准的局限性——不能反映靶向药物导致的肿瘤坏死。
2010年mRECIST标准
RECIST标准以肿瘤最大直径(包括存活肿瘤及坏死区域)判断疗效,而mRECIST标准以“存活肿瘤”作为评估对象(排除坏死肿瘤的干扰)。
RECIST与mRECIST疗效评价标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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